星空极速:绅士还是“流氓”

前几天刚买来了网卡,用Windows自带的拨号工具怎么也拨不上,问了下同学才知道,原来现在新买的网卡必须要用星空极速拨号才能上,我晕!然后去随便下了一个,还是不行。于是打10000号问了下,对方的回答是必须用最新版的3.1的星空极速。

没得办法,好不容易找到了互联星空,下到了最新版的,一拨就上。看来湘潭的星空极速开始发威了……

使用了几天,感觉还行,就是界面丑了点。软件界面中有一块湖南信息港的宣传广告,下面还有一个广告区。其中还提供了上网记录的查询,查询上网的时段,时间及流量等,这对于我们网卡上网的用户,既限制时间又限制流量的用户来说,算是一个比较好的服务了。

但以前老听说星空极速是流氓软件,但想来想去想不通他到底流氓在哪,竟受到了那么多人的反对,让我们一起来研究下。

先来看下什么才是流氓软件:

“流氓软件”是介于病毒和正规软件之间的软件。 计算机病毒指的是:自身具有、或使其它程序具有破坏系统功能、危害用户数据或其它恶意行为的一类程序。这类程序往往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够自我复制。 正规软件指的是:为方便用户使用计算机工作、娱乐而开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的软件。 “流氓软件”介于两者之间,同时具备正常功能(下载、媒体播放等)和恶意行为(弹广告、开后门),给用户带来实质危害。 这些软件也可能被称为恶意广告软件(adware)、间谍软件(spyware)、恶意共享软件(malicious shareware)。 与病毒或者蠕虫不同,这些软件很多不是小团体或者个人秘密地编写和散播,反而有很多知名企业和团体涉嫌此类软件。其中以雅虎旗下的3721最为知名和普遍,也比较典型。该软件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强行安装和对抗删除。很多用户投诉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到安装,而其多种反卸载和自动恢复技术使得很多软件专业人员也感到难以对付,以至于其卸载成为大陆网站上的常常被讨论和咨询的技术问题。

官方定义及特点:
恶意软件(流氓软件)定义:是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已被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除外。 它具有如下特点:

强制安装: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软件的行为。

难以卸载:指未提供通用的卸载方式,或在不受其他软件影响、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卸载后仍活动程序的行为。

浏览器劫持:指未经用户许可,修改用户浏览器或其他相关设置,迫使用户访问特定网站或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上网的行为。

广告弹出: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安装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的软件弹出广告的行为。

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恶意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

恶意卸载: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未经用户许可,或误导、欺骗用户卸载非恶意软件的行为。

恶意捆绑:指在软件中捆绑已被认定为恶意软件的行为。

其他侵犯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的恶意行为。

更多请参阅:http://baike.baidu.com/view/20778.htm

下面再来看下“星空极速”是什么:

“星空极速”是中国电信互联网业务领域统一品牌“互联星空”之下的子品牌,主要功能是在Windows环境下提供宽带和窄带拨号功能,同时在客户端提供丰富的增值服务内容。但会同时捆绑用户的MAC地址,其内嵌的浏览器会显示中国电信的营销画面,拨号成功后页面则轮播广告,并且,更多插件可通过后台被安装用户客户端。

同此看来,星空极速确实可以说得上是流氓软件了。

中国电信斥资开发了“星空极速”这一面向宽带与窄带用户的桌面客户端软件,还免费上门安装、培训使用、微笑服务,极尽“绅士风度”。然而,该软件却被越来越多的用户称为“后台流氓”,甚至有人指出,在“星空极速”比较普及的一些省份,有50%的用户MAC地址(Media Access Control, 介质访问控制,该地址是识别局域网节点的标识)都被这款软件绑定,使用户不得不担忧自己的隐私可能被泄露。

“星空极速”提供了方便的拨号服务,但用户却必须在享受该服务时消费其自带的附属品,这无疑是一种霸王服务。在中国电信互联星空的网站上,关于“星空极速”的介绍中提到,软件界面包含一个广告展示区,用于发布广告,推送来自中国电信的各种服务体验和系统消息。

中国电信不是不知道用户可能会反感,而是试图采取温水煮青蛙的对策。中国电信内部的一份关于“星空极速”的营销心得中,有这样几句话:“尽量减少利用‘星空极速’软件向用户推送广告的次数,主要是为了不让用户产生反感而放弃使用‘星空极速’。在用户群体稳定后,再逐步增加广告推送。”

这种现象是中国电信由传统的基础网络运营商向现代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变过程中的一个表象。“互联星空”目前是中国电信最重要的增值业务,为拥有客户资源,利用客户端软件不失为一种占领市场的好方法。但消费心理学表明,用户在选择某项服务时,通常会根据其服务的内容和实际价值进行综合评判,强制性的利用客户端侵犯用户权益的手法只能在短期内获得收益,最终却恐怕失掉用户。

运营商们不能偏离以服务客户为导向的航标,在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的过程中,更要牢牢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观念。绅士人人喜欢,要做流氓,那就只能人人“恐而远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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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a comment 2008/03/16 – 09:414,845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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